A: 據日本NHK新聞本(1)月13日晚間報導稱,鑒於多國已出現變種新冠病毒,以及配合日本政府擴大「緊急事態宣言」防疫政策,首相菅義偉頃宣布自本(1)月14日起至下(2)月7日止,暫停與台灣、韓國、中國、新加坡、泰國、香港、澳門、越南、汶萊、澳洲及紐西蘭等11國家與地區商務人士入境豁免,除親屬葬禮及分娩等特殊情況外,全面禁止外國人入境。 日本上(2020)年底在機場入境檢疫時,因發現有英國及南非入境者感染新冠變種病毒株,爰在上(12)月28日緊急以全球為對象加強邊境管制措施,除上述11國家與地區的商務人士外,停止所有外國人的入境申請。 日前菅首相對外表示,對上述11個國家與地區的商務人士入境申請,若在對方國發現具有高傳染力之變種新冠病毒時,將「立即中止」入境。 近日由於日本新冠確診人數遽增,繼首都圈一都三縣之後,日本政府13日再追加納入大阪府、京都府及兵庫縣等七府縣發布「緊急事態宣言」,因此決定不論是否發現變種病毒,一律暫停上述11國家與地區商務人士入境。

A:馬來西亞經濟學者表示,馬國政府於1月13日至26日在六個州屬 (涵蓋柔佛州、馬六甲州、雪蘭莪州、檳城州、沙巴州)及或聯邦直轄市(吉隆坡、納閩及布城)啟動「行動管制令」(MCO),前述州屬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達66.4%,在實施期間,估計馬國經濟每日將損失10億馬幣(約合2.459億美元),較前次實施期間(2020年3月18日至5月3日)每日20億馬幣較輕,而實際國內生產毛額將下跌0.8%至1%間。   馬國經濟學者估計,疫苗開始接種後馬國政府將放寬管控,若本(2021)年疫苗接種順利,預期可帶來更寬鬆的行管作業程序及措施,並推動經濟成長。馬國預期於2月底接獲輝瑞(Pfizer)疫苗,料以老年人、弱勢群體及前線醫務人員為先。在家庭收入備受打擊之際,馬國消費者因就業不明朗而謹慎支出,相信私人消費增長會即刻受到影響。倘行管令延長至逾2週,家庭收入及就業的潛在打擊衝擊消費者信心,從而減少消費支出。   馬國國際貿易暨工業部(MITI)已批准五大基本經濟服務領域(Essential economic sector),分別為製造業、建築業、服務業貿易與配銷業及種植與原產品業等37項領域在該期間繼續營運。估計馬國政府亦將在2021年的預算案採取針對性的刺激措施(如關懷人民援助金(Prihatin)、延長償還貸款措施及薪資補貼計畫)上,再推出新的刺激措施。馬國官員表示,若出現第四波疫情,馬國政府很大可能需要再添加額外的援助及基金。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馬來西亞國際貿易暨工業部(MITI)頃發布消息稱,馬國自本(2021)年1月13日至26日第二次在五個州屬(檳城州、雪蘭莪州、馬六甲州、柔佛州及沙巴州)及三個聯邦直轄市(吉隆坡、布城及納閩)實施「行動管制令」(Movement Control Order,簡稱MCO),實施期間可正常營運的五大基本經濟服務領域(Essential Economic Sector)如下:   A.工廠與製造業: 1.飛機維護、維修及檢修(MRO)等航太業; 2.汽車製造及售後服務; 3.食品、飲料及連鎖服務; 4.包裝印刷; 5.家用產品、個人護理用品(快速消耗品─肥皂、個人清潔劑等)和清潔劑及生產鏈; 6.保健和醫療保健,包括保健食品補充劑; 7.個人防護設備(PPE)和安全設備; 8.醫療器械組件; 9.電子與電機; 10.石油與天然氣; 11.石油化工及石化產品; 12.化學工業產品; 13.機器和設備; 14. 陶瓷(作為製作手套的模具); 15. 鋼鐵; 16.紡織品(涉及個人防護裝備的生產); 17. 傢俱領域;  18. 燃料和潤滑油的生產、蒸餾、儲存、供應和分配。   B.建築業 19. 建築業; i.緊急維修和善後工作; ii. 主要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iii. 可為在工地提供完善住宿設備或提供集中式工人 宿舍的建築工地。 C.服務業 20.金融服務及其服務鏈: i. 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回教保險和其他由馬來西亞國家銀行許可、批准或註冊的單位); ii. 由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許可、註冊或監管的資 本市場單位。 21. 地方政府的服務: i. 當鋪/社區信貸(有執照的放債公司); ii. 固體廢物/污水處理管理; iii. 公共清潔;和 iv. 商鋪清潔和衛生。 22. 電信和數位基礎設施、包括資訊通信技術服務和全球 商業服務(GBS); 23. 電子商務及其連鎖機構包括電子市場服務,數位支付 和當地電子商務互聯網中心; 24. 酒店和住宿; 25. 包括農業、漁業和畜牧單位、獸醫服務: i. 農場管理/金絲燕窩/肉類加工廠/屠宰場/牲畜/牲畜 飼料工廠/疫苗供應商/牲畜管理/寵物店(牲畜轉 移在夜間進行); ii. 牲畜生產,以及與畜牧業有關的產品(包括進出口) 的疾病控制和管理; iii. 動物健康管理、疾病診斷和治療。 26. 公用服務(水和能源); 27. 專業服務(包括會計師/律師/審計師/工程師/建 築師)、科學(包括研發)和技術(包括維護); 28. 保安服務; 29. 安全與國防; 30. 陸路、水路和空運交通服務; 31. 港口和港口服務與運營,包括貨物裝卸、運輸、儲 存或商品處置。   D. 貿易與配銷業 32. 倉儲與物流; 33. 食物與飲料的服務、銷售、載送; 34. 零售、分銷、批發。   E. 種植與原產品業 35. 農業、漁業和畜牧業及其生產鏈 36. 種植和原產品及其生產鏈。   F.其他-其他 37.衛生部長將與相關單位商討後制定工作、工業和商業 活動。   另一方面,馬國國際貿易暨工業部部長阿茲敏(Mohamed Azmin)表示,馬國政府決定允許包括製造業在內的五個重要經濟領域運作,以確保馬國的經濟復甦進度、企業可永續發展,並避免高失業率,同時確保人民可繼續獲得必需品供應。落實MCO的六個州屬為馬國主要經濟活動驅動力及國內生產毛額(GDP)的主要貢獻來源,占馬國國內生產毛額之66.3%;其中雪蘭莪州占24.2%、吉隆坡(16.9%)、柔佛州(9.4%)、檳城州(6.7%)、沙巴州(6%)及馬六甲州(3.1%)。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國際信貸評級機構「惠譽」(Fitch)旗下的獨立研究機構「惠譽解決方案研究機構」(Fitch Solutions)頃發布消息稱, 由於馬來西亞重新對半數州屬實施「行動管制令」(Movement Control Order),該封鎖措施將對馬國經濟造成重大衝擊,該機構因此下修馬國本(2021)年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預測值至10%,較先前之預測值11.5%為低,這反映馬國政府為遏制新冠疫情擴散而採取的封鎖措施給國內經濟帶來的沉重負擔以及經濟下跌風險。   該機構續稱,該封鎖措施將導致復甦緩慢緩慢,並將使私人消費疲軟,就業與薪資可能再次受到巨大壓力,加上本次財政援助的範圍將縮小,因政府財政已緊縮且接近債務占GDP上限的60%。估計私人消費將從先前的8.5%成長預測值降低至6%。該機構認為目前修正後的成長值10%仍面臨著嚴重的下跌風險,主要基於2020年第四季實際GDP數據的發布以及封鎖措施的時間表將變得更加清晰。在財政方面,該機構預測馬國政府將再次提高債務上限,目前2021年赤字預測占GDP之5.5%仍具下跌風險。由於馬國經濟前景欠佳,高昂的公共債務負擔可能導致投資人對馬國的信心產生負面影響,並可能進一步提高其借貸成本。   惠譽解決方案預測馬國2021年隔夜拆款利率(政策利率)仍存下跌風險,加息幅度總計為50個基點(bps)至2.25%,這是疲弱的經濟表現和財政緊縮意味著貨幣政策可能須維持寬鬆以支撐經濟成長。   該機構認為,將持續實施至8月1日的緊急狀態呈現出不同的前景,它將觀察馬國政府於未來幾週內如何行使其緊急權力,然後再考慮對其短期政治風險指數評分。目前該評分為66.7分(滿分為100分)。雖然在現階段馬國政府無須經國會同意而能通過決策為其優勢,然由於缺乏國會監督,極可能削弱政府本已薄弱的合法性。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依據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公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為止,馬國外匯存底為1,076億美元,較2019年同期之1,036億美元增加3.86%,亦較上(11)月30日之1,032億美元增加4.26%。   馬國經常帳持續維持盈餘,現有外匯存底仍處於穩定水準,可供支付8.6個月之進口所需或償付約1.2倍之短期外債。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一、菲財政部Dominguez部長於1月8日發表聲明,再度籲請國會儘快通過CREATE法案,主因公司所得稅(CIT)稅制改革之不確定性已造成外商暫緩來菲投資及擴大在菲投資規劃,阻礙菲政府對外招商引資成效,進而影響整體經濟表現。 二、針對菲政府經貿團隊呼籲國會儘速通過CREATE一節,菲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Joey Salceda於1月11日回應表示,兩院會議將於1月12日召開,參眾兩院將加速協商,力求於1月底前完成並通過折衷版本。目前雙方意見分歧在於,部分眾議員擔憂城鄉差距因素,盼該法案可對鄉村及農業投入更多資源、提供更優渥之獎勵措施;部分參議員則較為關注都會區之發展。 三、謹查: (一)CREATE為菲國迄今規模最大之企業振興計畫,CIT稅率將由現行之30%一次性降至25%,再逐年降低1%直至20%;課稅所得在500萬披索(約合10.4萬美元,1美元約合48美元)以下之中小企業CIT稅率則為20%。據財政部估計,CREATE通過後,預計追溯自去(2020)年7月生效實施,將使菲政府未來2年內損失2,510億披索之CIT收入。 (二)此法案對於協助中小企業營運及勞工就業至關重要,因中小企業占菲國企業之99.5%,僱用人數占全國勞動力之三分之二。未來中小企業將可因所得稅漸少而降低經營壓力,或進一步擴大營運,擴增就業機會。  

A:一、菲律賓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實施「2008年再生能源法」,目標為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達1,548MW,其中以風力發電占最大比例38%,計593MW。菲國由7,641島嶼組成,擁有豐富之風力資源。截至2019年,菲國陸域風機裝置容量為426.9MW,政府目標係於2020-2025年推動風電複合年均增長率(CAGR)大於6.5%。 二、菲國風力資源分布於中、北部地區,包括Batanes、Babuyan及中、北部呂宋島等,計有11,055平方公里土地適合開發風電,風速約6.4~10.1秒/平方公尺,風力密度為300~1,250W/平方公尺。倘以7MW/平方公里計算,潛在發電裝置容量可達77,000MW,提供每年1,950億度(KWh)電力。商轉中之陸域風電專案包括Bangui Bay Wind Power Project等7件專案;離岸風電開發案則有Guimaras Strait nearshore project等2件專案。 三、在菲國從事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開發可享有以下獎勵措施: (一)商轉之後享有所得稅假期(ITH)7年; (二)ITH期滿後享有公司所得稅優惠稅率10%(現行稅率30%); (三)未享有7年ITH者,其廠房機械設備可採加速折舊法降低成本; (四)10年內進口再生能源相關機械設備及原料可免繳關稅; (五)再生能源機器設備享有優惠不動產稅率; (六)商轉之前3年未抵減之營運損失可在後7年中從應稅收入中扣除(NOLCO); (七)銷售再生能源、購買當地產品、資產及服務及建造廠房等可免繳加值型營業稅(VAT); (八)購買菲國內產製之再生能源機器設備與材料可獲100%補貼VAT及關稅; (九)在菲產製再生能源設備零件者享有ITH、免VAT及免關稅; (十)政府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 四、菲律賓擁有豐富之風力資源,且政府鼓勵發展再生能源並提供各項奬勵措施。由於我商已具有風力發電場開發經驗,似可在陸域風電與離岸風電領域與菲商進行合作,商機可期。  

A:菲國疫苗全權負責人Carlito Galvez部長(註:曾任國軍參謀總長)於本(2021)年1月11日在參議院聽證會上表示,菲國刻正積極與數國政府及藥商談判,進展順利,預計2月啟動大規模接種。謹綜整G部長發言重點如次: 一、疫苗來源: (一)中國: 1、菲政府已與中國科興生物公司(Sinovac)簽署採購2,500萬劑疫苗協議,可望於2月起分批交貨,2月5萬劑、3月95萬劑,嗣每月200萬至300萬劑,年底前完成2,500萬劑交貨數量。 2、中國外長王毅訂於1月15日至16日訪問菲國,洽談應對疫情及投資基礎建設等事宜,菲國盼屆時能爭取中國捐贈部分疫苗,以減輕菲國財政負擔。 (二)俄羅斯: 菲政府刻正與俄羅斯Gamaleya研究所協商,計劃採購2,500萬劑疫苗,預計於第3季前供貨。 (三)英國: 1、菲政府及民營企業已於去(2020)年11月27日與英商AstraZeneca簽約採購260萬劑疫苗,近期將另增購340萬劑,共600萬劑,全部由民間出資,半數捐贈政府,另半數則供參與簽約之民營企業員工施打,可望於5月至6月間運抵達菲國。 2、菲政府刻續與A商協議,爭取另供應菲國2,000萬劑疫苗,並盼於5月送抵菲國。 (四)美國: 菲政府刻正與美商Pfizer協商採購1,000萬劑疫苗,約6月交貨。菲國可望另獲美商Moderna供應共2,500萬劑疫苗,預計第3季交貨。 (五)印度: 菲政府已與美國藥商Novavax及印度血清研究所(SII)達成協議,採購3,000萬劑疫苗,預計第3 季供貨。 (六)世界衛生組織之疫苗聯合取得機制(COVAX): 菲國將取得4,000萬劑疫苗,約供2,000萬至3,000萬人施打,預計第1 季開始執行。 二、疫苗採購簽約順序: 首先為AstraZeneca,其次為中國Sinovac、美商Novavax與印度血清研究所(SSI),後續為美商Pfizer及Johnson & Johnson,最後為美商Moderna及俄羅斯Gamaleya。 三、疫苗接種時間: 第1批5萬劑疫苗預計於2月抵達菲國,盼於4月底前至少200萬人,本年底前達成5,000 萬至7,000 萬人接種之目標。鑒於各種疫苗有效性及價格之差異,菲國政府將提供不同之疫苗種類供民眾自由選擇,惟不強迫民眾接種。 四、疫苗接種優先順序: 以地區劃分,馬尼拉都會區、宿霧市、納卯市及其他疫情較嚴重之地區為優先地區。以民眾類別劃分,以醫護前線人員、原住民、老年人及軍警為優先施打對象。 五、疫苗預算來源: 菲國國會已撥給菲衛生部本年度預算725億披索(約合1 億5,000萬美元,1美元約合48披索)用於採購、分配與儲存疫苗。此外,另撥100億披索之備用基金。 六、最終目標: 菲國盼於2023年回復正常生活,此目標將需中央、地方政府、民眾與其他相關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通力合作,方有可能達成。  

A:一、菲國總統府發言人Harry Roque於1月12日晚間宣布,自1月13日至15日,新增禁止來自中國、巴基斯坦、牙買加、盧森堡及阿曼等5 國之旅客入境菲國,以阻斷英國變種COVID-19病毒入侵菲國。迄今為止,菲國共已禁止包括英國、美國在內之33國及地區之旅客入境,亦禁止曾於上述33個國家境內停留或轉機之旅客入境(註:未包含我國)。本項禁止入境清單採滾動式檢討及修訂。 二、謹查菲國新興傳染病跨部會專案小組(IATF)為遵循杜特地(Duterte)總統指示,於1月5日發布第92號決議,在IATF架構下成立技術工作小組(TWG),以監控英國變種COVID-19病毒之動向。該工作小組刻正研議是否繼續延長或取消即將在1月15日截止之入境禁令。  

A:一、惠譽債務信評公司於本(2021)年1月12日針對菲國經濟前景發表最新研究報告,重點如下: (一)儘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菲律賓去 (2020)年經濟相當低迷,惟該公司對菲國經濟未來發展仍抱持正面態度,並維持菲律賓投資級債券信用等級為「BBB」,且前景「穏定」,主因與東南亞其他國家相比,菲律賓政府債務水平仍屬適中且外匯存底充裕,能抵禦外部衝擊,中長期經濟前景仍然樂觀。 (二)為應對疫情,菲國實施長期疫情管制措施,造成經濟大幅衰退,該公司預估菲國去年國內生產總值(GDP)萎縮達8.5%,創下二次世界大戰後最嚴重之經濟衰退。該預測值接近菲政府預測值-8.5%~-9.5%之下緣,該公司另預測菲國明、後(2023)年經濟將分別成長6.9%、8%,與菲政府之預測值6.5%~7.5%及8%~10%相距不遠。 (三)新冠疫苗問世後,全球經濟將逐步好轉,加上菲國海外移工匯款維持高檔,以及政府積極推動基礎建設,均為經濟復甦注入動能。政府後續需要注意事項包括落實疫苗接種計畫情形,以及預防明年總統大選可能對經濟政策產生之不確定性,以確保經濟成長邁入正軌。  

A:國際貨幣基金(IMF) 主管西半球業務主任Alejandro Werner日前表示,由於墨政府並未採取大規模財政措施,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之衝擊,預期墨經濟復甦之路將是緩慢,甚至需要5年時間才可能回到疫情的水平,渠認為,墨經濟發展將面臨中期巨大挑戰,以國民平均所得而言,墨恐無法在2026或2027年前回到2018年的水準,此將對可觸動經濟發展的增加投資與創造就業等領域,形成重大挑戰

A:墨中央銀行總裁日前表示,受新冠肺炎影響,2020年墨經濟恐將衰退(-)8.9%,2021年則將成長3.3%,不過新冠肺炎疫苗的出現及墨政府極積佈局對全民施打疫苗之舉,可能提升墨西哥2021年經濟表現,一切仍取決於疫情走向,倘無更嚴重疫情出現,及疫苗普遍施打後,能讓2020年受疫情影響最嚴重的產業儘速回歸正常運作,2021年墨經濟成長甚至可達5.3%。

A:

A:一、鑒於全國重症病床已額滿為患,且英國變種病毒已抵秘魯國境,秘國Mazzetti衛生部長於昨(12)日已對外證實秘魯正式進入「第二波疫情」。 二、Sagasti總統於今日宣布新防疫措施限縮國人行動,並將全國分為和緩、高風險及超高風險,其中首都利馬市、Cusco、Arequipa為高風險,相關措施如下: 1. 首都等高風險地區自1月15日至1月31日宵禁措施自晚上9點至隔日上午4點。疫情較嚴重省份則從晚上7點開始實施宵禁。政府將視疫情狀況每15天修正宵禁時間。 2. 首都等高風險地區週日不得駕駛私家車。 3. 首都等高風險地區限制商業活動人流上限:餐廳(50%)、商店(40%)、健身房(30%)。 4. 禁止使用海灘至1月31日。  

A:一、根據駐地媒體報導,歐盟去(2020)年的兩大工作重點為完成英國脫歐協定,以及與中國大陸完成投資協定,儘管英國脫歐並非歐盟所願,但與中國簽署投資協定卻是面對美國川普政府背離歐洲後,歐盟積極促成之重點工作。該協定現已達成政治層級協議,俟生效後歐盟企業將具更佳條件進入中國市場,以及獲得與中國本土企業相同之競爭條件,其中在汽車、金融服務、建築業等產業將可為歐企創造重要商機。 二、除了中國大陸以外,歐盟本(2021)年工作重點將放在修復與美國之雙邊關係,以及加強與拉丁美洲之經貿合作關係。就拉美部分,歐盟將著重於推動與南方共同市場與智利之雙邊協定,其中歐盟與南方共同市場歷經20年諮商後,終於2019年達成協議,惟迄今仍未獲歐洲議會批准生效,法國、荷蘭、奧地利及比利時等代表堅持反對意見,該等國家認為歐盟應加強對環境保護之要求,尤其限制如巴西Bolsonaro總統對亞馬遜去森林化的危險政策。 三、歐盟官員Josep Borrell強調,面對中國在拉丁美洲日益深化之政經影響力,突顯歐盟與南方共同市場雙邊協定之重要性;至於歐盟與智利之雙邊協定已露出曙光,歷經9回合談判後預計本年第1季能完成談判;至於歐盟與墨西哥於2018年更新之貿易協定,目前仍待歐盟完成約本翻譯後始可送交批准程序。

A:法國財經部長Bruno Le Maire表示,英國脫歐影響法國經濟程度相當輕微,預估僅影響本年度全國GDP達0.1%,然以漁業為主的部分產業仍需政府補助。法國企業行動聯盟(MEDEF)主席Bernard Spitz提及,英國脫歐過渡期滿將使企業與英國貿易往來負擔更多行政成本,然協定仍有助控制脫歐的經濟傷害。 依據法媒近期多則報導,法國產業界初步盤點脫歐實際影響如次: 農業:英國為法國第三大農產品出口市場,年均自法國進口50億歐元,為法國創造約30億歐元貿易順差,協定簽署後農產品輸銷英國之潛在不利因素包括:1.英國與加拿大、日本、智利、越南新簽署之貿易協定擴大第三國農產品競爭;2.英鎊貶值衝擊歐盟農產品於英國市場競爭力;及3.邊境食品安全查驗機制延誤生鮮食品保存期。 汽車製造業:歐盟及英國汽車供應鏈高度互賴,法國業者對協定免除高達10%至22%之關稅成本表示讚賞,然檢驗及報關作業仍增加行政成本。英國汽車製造及銷售公會(Society of Motor Manufacturers and Traders)預估,行政流程每延遲一分鐘,對雙方汽車產業經濟損失達每分鐘5萬英鎊。另考量目前於英國組裝的電動車中,占整車價值40%之電池均由亞洲業者供應,歐盟現行55%附加價值率使英國組裝電動車難獲原產地認定輸銷歐盟,故協定調降電動車原產地規定附加價值百分比門檻自2021年至2023年為40%、2024至2026年45%、2027年起恢復55%,以利汽車製造業逐步轉向歐洲業者採購車用電池。 國防產業:英國雖明確表示安全及國防政策不受本協定規範,然因雙方國防產業鏈處於競合關係,如英國貝宜系統(BAE systems)主導之6代戰機研發計畫雖意與法德未來戰機系統(FCAS)抗衡,惟亦選擇法商達利斯(Thales)作為合作夥伴,預估脫歐對雙方國防產業供應鏈及年均10億歐元的相關貿易影響有限。 服務業:近30家英國律師事務所共2,000名律師暫無法直接於歐盟境內營運,僅可以「外籍法律顧問」身分就國際法及英國法提供服務,其執業許可尚待雙方協商。

A:馬克洪總統推特表示,歐盟的團結及堅持終獲成果,與英國達成的協議對於保護歐盟的公民,法國的漁民及生產者至關重要,歐洲將朝着強大、主權、團結的未來穩步向前。 外交部長Jean-Yves Le Drian及主管歐洲事務國務員Clément Beaune發布共同聲明表示,欣見歐盟27國於談判期間展現的團結及堅持不至白費,本項談判於最後一刻獲致重大進展,法國將檢視自身關切事項是否均獲妥適安排;另D部長稍後強調,法國認為協定有關漁業部分,尚有不確定及待釐清事項。 WTO前秘書長、現任Jacques Delors智庫榮譽主席拉米(Pascal Lamy)受訪時表示: 1. 對英國而言,歐洲是經濟上的吸引力、政治上的反作用力,過往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經濟紅利尚大於政治副作用,脫離歐盟象徵此時代的結束,未來英國人民將面臨選擇,倘其制度越悖離歐盟,其所面臨之經濟成本越高,當初的脫歐決定亦將時刻受到檢視。目前脫歐議題已激化蘇格蘭尋求獨立,倘蘇格蘭獨立成功,則英格蘭或將比照瑞士、挪威尋求與歐盟建立新關係;倘蘇格蘭獨立不成功,其內部影響力或將使英國於20年後尋求重新加入歐盟。 2. 協定雖界定雙方未來之經濟貿易關係,然卻沒有規範雙方於地緣政治及安全領域的互動與合作,此未能涵蓋之領域,也正是歐盟內部尚待深化之處。英國脫歐後歐盟內部權力結構將稍作調整,法德關係更形重要,以荷蘭為首的北方國家將取代英國地位,而西班牙則將領導南方國家。倘法德獲致共識,部分如財政聯盟等英國曾反對的歐盟統合議題,可望獲致進展。 蒙恬(Montaigne)智庫歐洲負責人Georgina Wright:歐盟對外簽署貿易協定時程通常自1年半至7年不等,本協定僅費時11個月,顯見在成員國意見一致下,歐盟機構的行政效率可期,亦顯示退出歐盟談判的複雜程度遠勝對外簽署貿易協定。  巴黎政治學院教授Christophe Clerc:協定對眾多領域尚未做出完善規範,係留待雙方於實際執行時再行協商,如由英國代為檢查進入北愛爾蘭的貨品是否符合歐盟規範即為一例。目前協定缺乏制度化仲裁機制,預料未來歐英關係將出現諸多小型爭端,倘每次爭端均憑各方利益、政治算計及實力加以解決,將為整體關係增添不穩定因素。

A:依據法國央行1月13日甫發布的統計報告,去年11月法國為防堵疫情第二度封城期間,企業破產數較上一年同期明顯下降36.1%,但不代表實際經營困難的企業數有所減少。 該行進一步分析,此情況應可歸功於法國政府去年為企業提供的安全網,暫時擱置部分相關監管程序作業,如停止受理公司無法償債之申報或法國社會保險機構(URSSAF)對相關社福費用的追繳等,搭配許多政府的直接紓困措施,包括部分失業制度、國家擔保貸款並展延還款期限以及相關的互助資金等,有效協助企業減少或延期支付部分費用,降低違約風險,惟對少數企業可能只是勉強暫度難關的假象。 此外,雖然去年第4季各產業不同規模型態的企業申報破產數量較2018年與2019年同期都降低約40%,但全國商事法院理事會(Conseil national des greffiers des tribunaux de commerce)並不覺樂觀,警告今年法國恐即將迎來企業大破產潮。 儘管經濟部長 Bruno Le Maire承諾疫情期間會持續協助經營困難的企業,似亦須積極思考紓困措施之最佳退場機制。法國中小企業聯合會(CPME)主席 François Asselin即建議政府紓困措施結束的策略須與經濟振興方案有效配套,正視減債問題與重新活絡經濟活動才是解除危機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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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敘利亞國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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