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英國貿易大臣Liz Truss本(5)月25日表示,英國預定本(2021)年下半年與印度展開FTA之談判,為充分了解公眾及企業界意見,即日起自8月31日進行為期14週的徵詢公眾意見。英印FTA可望為雙方開創新的經貿領域合作,並擴及前瞻性科學、技術及服務業合作,創造高附加價值就業機會,有利於推動英國成為全球服務業中心,尤其印度是全球最大民主國家及第5大經濟體,擁有14億人口廣大市場,印度廣大中產階級及年輕人口為英國企業的目標市場,並以FTA排除雙方既有貿易障礙,尤其關稅自由化,有利於威士忌(150%)、汽車(125%)等市場進入。 英國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DIT)部長Ranil Jayawardena表示,印度為全球成長最快的經濟體之一,與英國產業互補的經貿夥伴,可望以洽簽FTA消除彼此市場進入障礙,創造投資及就業機會。相對上,印度產品進入英國市場亦提供英國消費者較低價格及更多選擇。在FTA準備階段,啟談前雙方需進行界定談判範疇階段(Scoping Phase),即盼以問卷方式徵詢企業界意見,並列出優先關切議題,於談判中爭取貿易利益。印度企業界對英方徵詢意見,對英方徵詢意見表示歡迎,例如商工總會(FICCI)英國委員會(UK Council)主席Baroness Usha Prashar表示,此舉有利於企業界對印英FTA的支持,並為談判注入動能,提升雙邊貿易及投資夥伴關係層次。 此外,上述印英展開FTA談判係本(5)月5日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與印度總理莫迪透過視訊召開高峰會,雙方建立「強化貿易夥伴關係(Enhanced Trade Partnership, ETP)」並將推動「2030年路徑圖(2030 Roadmap)」,作為兩國未來10年合作架構,擴大貿易關係,目標至2030年雙邊貿易額較目前的230億英鎊增加一倍。英國表示,ETP已為在印度之各英國企業創造機會,改善市場進入條件,如食品、飲料、及生命科學產業。去(2020)年7月召開之「印-英經濟貿易聯合委員會(JETCO)」,雙方利益團體已同意針對生命科學、資通訊科技、食品飲料、化學、服務業等5個領域優先合作,消除非關稅貿易障礙。 印、英兩國互為重要貿易及投資夥伴,根據DIT統計資料顯示、2019年印度是英國第2大投資來源國,計有120項重大投資案,創造5,429個就業機會;至於過去10年英國則是G 20國家中在印度投資成長第2快國家。另根據顧問公司Grant Thornton資料顯示,2015-16年至2019-20年間英國在印度投資金額從8.98億美元成長至14.2億美元,在印度之英國企業共572家,年營業額達467.3億美元,僱用員工416,121人。

A:印度外交部長S. Jaishankar於本(5)月24日至28日訪美,係美國拜登政府上任以來首位印度內閣高層官員訪美,期間拜會美國國會議員、國家安全顧問、國防部長、貿易代表(USTR)及民間企業代表等。先前印度總理莫迪曾與拜登總統透過視訊討論供應鏈及疫苗合作等議題,並出席拜登召開的「氣候領袖高峰會(Leader’s Summit on Climate)」。J 部長此次與美方主要討論議題包括: 印太(Indo-Pacific)及全球局勢,包括阿富汗問題,進一步發展印-美策略及國防夥伴關係。 疫苗合作及當前全球安全挑戰,支持有效及堅固之供應鏈。 落實美-印商業委員會(USIBC)決議,透過由40家企業集團組成之「疫情因應全球工作小組(Global Task Force for  Pandemic Response)」,協助印度醫療基礎建設及救助。 印度認為美國軍方在協助印度對抗新冠肺炎(Covid-19)扮演重要角色,印-美策略夥伴關係的核心在於貿易、科技及商業合作,在後疫情時期必須持續加強,對美國支持豁免智慧財產權(IPR)規範以對抗疫情之立場表示歡迎。美國則認為印、美雙方透過對抗疫情及氣候變遷議題鞏固合作關係,並在四方會談(QUAD)及聯合國(UN)架構下共同面對區域及全球挑戰。雙方一致認為人與人連結及共同價值觀是印-美策略夥伴關係的基礎,支持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印度對美國各州、聯邦及私人企業提供之5億美元抗疫救濟物資表示歡迎。 印、美兩國近期加強國防及貿易等各方面合作,去(2020)年11月舉行的馬拉巴爾演習(Malabar Exercise),四方會談成員皆共同參與,印度軍方已可進入在非洲吉布地(Djibouti)及太平洋地區關島(Guam)之美軍基地,這些都對中國大陸釋出強烈訊息。美國前川普政府取消給予印度之普遍性優惠關稅制度(GSP)待遇,並對鋼、鋁等產品提高關稅,印度則對美國進口之28項產品提高關稅作為報復,目前拜登政府已同意取消前述措施。去年美國疫情爆發時印度立即提供重要疫療物資並放寬出口限制,當前印度面臨疫情肆虐,美國起初雖然遲疑但隨後立即改變立場提供援助。由於印、美兩國的反「中」情緒增加雙邊貿易潛力,但雙方必須加強協商消除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改善市場進入條件,印度為對抗中國大陸海洋勢力擴張,必須與美國及印太地區國家合作,才能維護海洋航行自由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因為在國際政治上沒有永遠的朋友及敵人,唯有永遠的利益,印度在外交政策上必須尋求策略性避險(Strategic Hedging)。

A:隨著印度第2波新冠肺炎 (Covid-19)疫情爆發,印度財政部陸續公告取消抗疫藥物、醫療用氧氣、儲存瓶、造氧機、疫苗及治療黑黴菌(Black Fungus)藥品等多項產品進口關稅或整合商品服務稅(IGST),包括: 本年4月20日及30日發布第27/2021-Customs號及29/2021-Customs號公告,取消瑞德西韋活性藥物成分(Remdesivir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HS 29)、Beta 環糊精(Beta Cyclodextrin,HS 29)、瑞德西韋注射劑(Injection Remdesivir,HS 29)、發炎檢測計(Inflammatory Diagnostic Kit,HS 3822)等4項產品進口關稅及健康捐(Health Cess),至本年10月31日止。 本年4月24日發布第28/2021-Customs號公告,取消醫療用氧氣(Medical Oxygen,HS 280440)、儲存瓶、造氧機(Oxygen Generator,HS 9018)、呼吸器(Ventilator,HS 9018/9019)、氧氣面罩等18項產品進口關稅及健康捐,至本年7月31日止。 本年5月1日發布第30/2021-Customs號公告,將進口個人用氧氣濃縮機(Oxygen Concentrator imported for personal use,HS 9804)之整合商品服務稅(IGST)調降為12%,至本年6月30日止。 本年5月3日發布第04/2021-Customs號公告,取消進口國外捐贈供印度政府及相關單位救濟用之抗疫物資之關稅及整合商品服務稅(IGST),至本(2021)年6月30日。另取消治療黑黴菌藥品-兩性黴素B(Amphotericin B)之健康捐及整合商品服務稅(IGST),但關稅並未取消。

A:印度媒體本日報導,印度關切頃於WTO農業委員會例會討論之農業套案(Agriculture Package)進展。印方支持該套案能於本(2021)年11月召開之「第12屆WTO部長會議(MC-12)」提交並獲採認。印度與開發中國家立場一致,支持盼公共儲糧(Public Stock Holding)所實施之「最低支持價格計畫(Minimum Support Price Program, MSP Program)」能得到永久性之解決方案,並列入不可控訴(Non-Actionable)補貼。印度等提案遭到美國、歐盟及澳洲為首的凱恩斯集團(Cairns Group)強烈質疑,美國批評印度的最低支持價格計畫造成貿易扭曲,並無證據顯示該計畫是達成糧食安全的最佳方式。 印度與開發中國家G-33集團等會員共同提出一項凍結(Standalone)永久解決方案,以維護貧窮農民的生計,並盼會員國能儘快就該議題達成共識,惟歐盟及凱恩斯集團則要求公共儲糧計畫應納入境內支持一併結構性解決。據了解印度等提案在會員間意見分歧,農業委員會主席則表示,公共儲糧計畫是達成糧食安全的重要政策,惟不應造成農業貿易扭曲,各項防衛措施必須透明化,亦有會員表示,解決方案不只有一種,例如豁免或改變計算補貼之公式,可及時在部長會議中提出。 WTO針對採購公共儲糧之最低支持價格,補貼上限為總生產值之10%,但印度及G-33集團則要求給予較高之彈性。2013年在印尼巴里島召開之第9屆WTO部長會議(MC-9),會員同意採取一項過渡性之「和平條款(Peace Clause)」,允許開發中國家為其公共儲糧計畫繼續補貼,即使超過補貼上限,並決議於2017年達成永久解決方案,但期限一再延宕,和平條款要求履行通知義務並承諾不造成貿易扭曲,開發中國家則希望能有較為有效且較不嚴格的永久解決方案。

A:據此間媒體報導,印度財政部刻正研擬針對在印度無永久營業據點之跨國企業(MNCs)進口設備、原物料、或租賃生產設備課徵額外稅賦,包含數位線上(Online)及線下(Offline)之交易。依據印度現行稅法其認定基準以企業在印度是否「重要經濟存在(Significant Economic Presence, SEP)」事實,即設立「永久據點(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上述新稅制主要課稅對象將以數位跨國企業(MNCs)及新創企業(Startups)為主,沒有永久據點之外國傳統企業甚至印度本地企業亦可能被列入課稅範圍,該等企業未來須支付的公司所得稅可能從目前的零提高至42%以上。 顧問公司Asire Consulting LLP合夥人Rahul Garg表示,該措施可對以平臺甚至企業內部系統進口之貨物構成影響,亦可能使得企業預扣所得稅(Withholding Tax)情形大幅增加,印度進口商需取得所有與國外銷售人相關之稅務文件,加上印度政府單方面對數位經濟課稅所採取之「重要經濟存在(SEP)」認定標準範圍過大並未獲得國際共識,針對執行特定專案計畫(Project)在印度設立之基礎建設公司(Infrastructure Company)亦會受到影響。 顧問公司AKM Global合夥人Amit Maheshwari表示,該措施除影響非印度本地企業外,對於印度進口商進口貨品或勞務支付貨款之預扣所得稅亦受影響,因此進口商對於合約條件及受益人需加以檢視,以保障權益。印度政府於2018年提出「重要經濟存在(SEP)」之要求,惟適用對象、門檻等至本(2021)年5月才公布,理論上在印度沒有永久據點之企業不需要在印度稅務機關開立帳戶,申報盈虧情形,惟SEP則規定任何在印度沒有永久據點之跨國企業,若企業所在國與印度簽有雙邊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亦須向印度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印度財政部則要求年營業額2,000萬盧比以上之在印度無據點跨國企業繳交稅款,並認定企業在印度是否為數位永久據點(Digital Permanent Establishment),並就營業所得課徵稅負。

A:Bloomberg頃報導,印度與英國預定本(2021)年下半年展開FTA談判,相互消除非關稅貿易障礙,擴大市場進入,未來如順利完成簽署係印度10多年來第一個對外洽簽的FTA,顯示印度自2019年退出RCEP後積極推動雙邊協議,對英國來說則是脫歐後的一項利多,未來雙方將聚焦於可能達成共識項目,甚至可能在本年底前先行達成一項過渡性協議(Interim Agreement),為英國的醫療器材及農產品如蘋果、木瓜、梨等開拓市場,並為印度專業技術人員如護士、船員在英國創造就業機會。 印度經濟受到疫情嚴重衝擊,曾多次向英國、美國、歐盟等主要貿易夥伴表達展開早收清單貿易協議談判之意願,惟僅獲英國之同意。以往印度洽談FTA經驗,大多延宕未能順利達成協議。外界認為此次印、英兩國皆表達展開FTA談判之政治決心,若進展順利進行,可望達成協議。對此印度商工部及英國駐印度大使館並未發表評論。除2011年2月印度與馬來西簽署雙邊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ECA)及與模里西斯簽署一項小型FTA之外,歷經10年之久,印度尚未對外洽簽任何FTA。相對上,全球各國積極推動洽簽FTA及融入經濟整合,自莫迪總理上臺後,將經貿政策以保護國內產業,消除貿易赤字為優先,一再重新檢視已簽署之FTA並多次提高進口關稅,並以吸引在中國大陸投資之國際企業將供應鏈轉移至印度為主。 本年5月4日莫迪總理與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召開「印-英高峰會(India-UK Summit)」,推動強化貿易夥伴關係(Enhanced Trade Partnership),希望兩國關係能量子躍進(Quantum Leap),促進貿易並消除市場進入障礙。英國希望協助其法律顧問服務業進入印度市場,並與印度達成一項社會安全協議,讓在英國之印度專業技術人員不需重複課稅,印、英雙方亦待解決議題,例如印度對英國威士忌(150%)及汽車(125%)課徵之高關稅、印度網路資料安全議題;此外,雙方對電子商務、政府採購、金融/銀行服務業等市場進入亦有歧見,仍有待進一步協商解決。

A: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 本(6)月2日宣布有關對印度、英國、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澳洲等6個國家課徵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es, DST)展開調查終結,決定對該等國家進口產品課徵報復性之關稅。美方亦給與180天緩衝期,以利雙方進行諮商,並盼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20國集團(G 20)」多邊架構下就國際租稅議題達成共識,使本案順利解決。 本案係印度政府於2020年7月起針對年營收超過2千萬盧比之外國電商供應及服務業者課徵2%均衡稅,並對數位廣告服務課徵6%營業稅,USTR認為該措施不合理且具有歧視性,並對美國企業造成負擔及限制,決定依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1974)第301條(Section 301)給予貿易報復措施。美方決定擬對自印度進口40多項產品課徵25%懲罰性之關稅,包括蝦、香米、金、銀、竹製品、木製傢具、煙紙、珍珠、貴金屬、投幣式遊戲機等,報復貿易金額達1.19億美元,相當於印度對境外美國電商業者課徵之均衡稅(Equalization Levy)金額。 印度各方對本案初步看法: 印度貿易法專家認為,印度不應先撤銷均衡稅措施,美國如採行報復措施,印度可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解決,或禁止美國視聽串流服務(Audio-Video Streaming Services)、社交平臺及信用卡業務,印度在WTO未對這些服務業有任何承諾或開放,可自由決定開放或禁止,此外先前歐盟在1988年已針對美國301條款提出爭端解決,認為其違反美國在WTO之義務。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EY India國際稅務分析師Sudhir Kapadia表示,美國宣布課徵懲罰性關稅,同時宣布願進行諮商係一項正面訊息,顯示美國願意透過協商解決各國因國際稅務制度差異引發的貿易爭端,並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案。 顧問公司AKM Global稅務合夥人Amit Maheswari表示,國際協商有可能達成共識,惟協商若破局,美方則可能課徵該懲罰性關稅,在協商過程,顯然美方已握有主導權,有利於維護其經貿利益。

A:澳洲駐印度大使Barry O’Farrell頃表示,第2波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並未打消各國對印度的信心,印度政府對疫情因應得當,採取適當必要措施,澳洲與印度關係更加緊密,兩國官員已就重啟「全面經濟合作協議(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ECA)」談判進行討論,希望能早日獲得具體成果。該協議於2011年展開,歷經9回合協商,但雙方對於農產品及乳製品市場進入條件無法達成共識,談判遂於2015年9月中斷至今。 上述乳製品開放市場議題,係印度對外談判之敏感議題之一,印度商工部前與酪農溝通,尋求支持FTA。業界強烈反對將乳製品納入FTA談判之降稅清單。印度對乳製品關稅保護,進口起司、冰淇淋、優酪乳、乳清(Whey)關稅為30%;奶油關稅為40%;奶粉在1萬公噸配額內關稅為15%,其餘乳製相關產品則高達60%。此外,與美方談判則主張,由於印度素食人口占甚高比例,乳牛需證明為素食(以草飼養),禁止使用有動物源之飼料,藉以保護乳農之權益。 2020-21年度,印度出口至澳洲金額為40.4億美元,主要出口產品為油品、醫療器材、火車(包括氣墊列車Hovertrain)、珠寶、紡織品等;進口值則為82.4億美元,包括媒、銅礦、黃金、蔬菜、水果、堅果、扁豆、羊毛及教育服務等。O’Farrel大使強調,印度與澳洲是策略夥伴,同屬四方會談(Quad)成員,印度、澳洲及日本並共同發起「亞太供應鏈韌性倡議(Supply Chain Resilience Initiative, SCRI)」,東協國家(ASEAN)已表達參與該倡議之意願,共同融入區域經濟及全球供應鏈。印度政府推出之製造業「生產獎勵連結計畫(PLI)」,澳洲的基礎建設、能源產業、稀土(Rare Earth)礦產等可與印度共同合作,此外澳洲政府推出之旗艦計畫「澳-印商業交流(Australia-India Business Exchange)」,目標推動印、澳兩國在醫療、金融服務、科技等方面貿易及投資交流。

A:印媒頃報導,印度於本(6)月8日舉行之WTO智慧財產權理事會(TRIPS Council)例會中,表達反對歐盟建議之立場。歐盟建議略以,給予會員在目前TRIPS協定規範履行義務之彈性,而非全面性給予豁免TRIPS,使其能對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此外,歐盟提案要求會員放寬出口限制,以疫苗強制授權(Compulsory License)給予各國藥廠在未取得專利所有權人授權情況下亦可進行生產,惟專利所有權人亦可主張補償權利,並允許疫苗研發商與開發中國家之造商簽訂協議以提高疫苗之產能。惟印方認為歐盟提案可能延宕目前印度與南非之豁免提案討論進展,豁免提案之所以提出就是因為現行TRIPS彈性無法應付當前疫情。 TRIPS理事會已於上(5)月31日就印度與南非之豁免TRIPS協定提案(TRIPS Waiver Proposal)進行非正式討論,例會中各會員將正式表達其立場。歐盟上述彈性提案業獲美國、中國大陸等130個會員支持,該提案強調智慧財產目的不僅限於提供疫苗及治療方式,更在於確保取得方式之公平性。依據杜哈宣言(Doha Declaration)原則,會員在緊急情況及公眾健康危機已有權決定強制授權。歐盟續表示,歐盟已與WTO會員間共同努力協助在疫情嚴峻下給予強制授權,出口國可發出通知文件,列出提供疫苗及治療方式給那些國家,或透過COVAX平臺進行,重點在於維持透明化及公平性。 智慧財產權議題專家KM Gopakumar表示,歐盟提出彈性提案係運用分散會員及大眾注意力的策略,因為該提案並未提供任何實質幫助,僅給予通知義務豁免,間接性達到貿易自由化目的。此外,強制授權僅適用於專利權,不包含貿易機密(Trade Secret)、著作權(Copyright)及工業設計(Industrial Design),若疫苗研發者未遵守程序及貿易機密,就必須進行臨床實驗,在這種情況下並不適用強制授權之規定。

A:孟加拉會計師協會(ICAB)頃舉行一場以「Diversification of Bangladesh's Export Basket: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之研討會。孟加拉商務部部長Tipu Munshi受邀出席致開幕詞。M部長表示,孟加拉政府面對全球貿易挑戰,需政府、民間單位及各駐外使館共同合作分散並拓展新的出口市場,包括獨立國協(CIS)、拉丁美洲、非洲等,尤其是非洲。孟加拉主要出口產品是成衣,約占84%。在對外洽簽FTA方面,孟加拉預期於2026年自低度開發國家(LDC)畢業,即不再享有低度開發國家之免關稅及免配額之貿易優惠。惟推動中之對外洽簽FTA進展不如預期,預定與尼泊爾及斯里蘭卡洽簽FTA協議,受到疫情影響一再延宕,推動中FTA亦包括印尼、馬來西亞、澳洲等貿易夥伴;此外,孟加拉為「南亞自由貿易區(SAFTA)」成員之一,惟在政治因素下,並未享有完整的貿易優惠,亟需強化區域內貿易,強調自身成本優勢。 此外,M部長表示,若孟加拉於2026年自低度開發國家畢業,預估出口可能衰退約50億至60億美元。惟孟加拉企業界對孟國出口潛力仍然保持樂觀看法,尤其皮革、藥品、磁磚等產品出口仍有成長空間。孟加拉商務部過去10年已針對19項產品積極拓銷,未來將與世界銀行(WB)合作提高皮革、塑膠、資訊科技及輕工業產品出口競爭力,並提供年輕人技術訓練導入創新設計提高品質。 孟加拉出口促進局(Export Promotion Bureau)副主席AHM Ahsan表示,非洲具有關稅同盟及自由貿易區,孟加拉應積極與非洲各國洽簽FTA,擴大非洲市場之市占率。孟加拉軟體及資訊服務協會(BASIS)會長Syed Almas Kabir則表示,唯有提高年輕人的專業技能才能充分發揮孟加拉的人口紅利優勢,另外政府應提供租稅優惠吸引國外投資。ICAB執行長Shubhashish Bose表示,孟加拉地理位置優越,鄰近國際航空及海運路線,但仍然呈現貿易赤字,2019­-20年度主要6大出口產品為平織成衣、針織成衣、皮革、黃麻製品、農產品、冷凍產品,占出口總額92%,未來應加強發展IT、醫藥、輕工業、磁磚、造船等產業以吸收外匯。

A:印度外交部(MEA)及科技部生物科技部門(DBT)高階官員已於上(5)月28日與日本國際合作銀行(JBIC)代表就疫苗合作進行討論,落實本(2021)年3月「四方會談(Quad)」高峰會決議,加強疫苗生產及供給合作。日方金融機構將提供資金推動「四方會談倡議(Quad Initiative)」在印太地區(Indo-Pacific)相關計畫。先前於5月19日Quad成員已召開次級工作小組會議討論疫苗運送、管理、採購、配送、資金來源,及建立危機情況下疫苗緊急供應機制。前述會議決定將由印度生技部門媒合有意生產疫苗之廠商向日本國際合作銀行取得資金協助,比照印度疫苗生產商Bio E向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DFC)融資生產10億劑疫苗模式,Quad成員認為印度在提高鄰近地區疫苗覆蓋率扮演有重要角色。 印度消費者權益及國際貿易智庫CUTS秘書長Pradeep Mehta表示,四方會談的疫苗外交主要仰賴印度的生產及配送能力,預估本年9月印度國內的疫苗供給與需求將會穩定,屆時印度將有能力重新出口疫苗並優先提供印度洋兩側重要鄰國。美國白宮在本年3 月12日曾發表聲明表示,Quad成員將共同合作擴大在印度生產安全有效且符合嚴謹法規要求的疫苗。

A:印媒頃報導,G7集團為平衡中國「一帶一路倡議(以下簡稱OBOR)」在區域的政經影響,G7在英國Cornwall出席「七大工業國集團(G7)」領袖於本(6)月13日通過一項協助開發中國家興建基礎設施的「重建更好世界(Build Back Better World, B3W)」基建計畫。美國白宮表示,該計畫有利於建立更緊密基礎建設夥伴關係,縮小開發中國家40兆美元的基礎建設的資金缺口。該計畫將與民間單位共同合作開發,遵守全球氣候標準及勞工規範。為落實該計畫,美國行政部門將與國會共同合作,提供資金及擴大招商引資。惟該計畫並未宣布確切執行方式及資金如何分配,印度政府尚未正式就該計畫予以回應,此間皆認為該基建計畫有利印度經濟發展。 The Hindustan Times則報導指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3年提出「一帶一路倡議」(OBOR),包含基建開發及投資,從亞洲延伸至歐洲。惟OBOR計畫完全缺乏透明,加上低於國際間環境及勞工標準,甚至採取脅迫的手段,使部分國家大量舉債,受制於中國,情況日益嚴重。此間專家學者認為,該計畫目標在於建構現代版的絲路(Silk Road)擴大對中貿易依賴之路徑,使中國與亞洲、歐洲等地區域經濟連結,擴展政經影響力,惟中國大陸則釐清及反駁該等對OBOR負面看法。 此外,迄今全球有100個以上國家與中國大陸簽署OBOR合作協議,合作項目包括鐵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基礎建設。惟印度曾明確表示,不考慮加入OBOR倡議,並對OBOR合作下之「中-巴經濟走廊(China-Pakistan Economic Corridor, CPEC)」計畫提出反對立場,該走廊越過巴基斯坦佔領的克什米爾(Kashmir)地區,該大規模基礎建設計畫連結中國新疆與巴基斯坦Balochistan省的Gwadar港。中方一再對外強調CPEC係經濟發展計畫,不對區域任何國家(例如印度等),構成任何威脅,印方仍持續關切其後續發展。另依據國際金融科技數據公司Refinitive資料顯示,截至去(2020)年7月,一帶一路倡議計推動2千6百多項計畫,投入3.7兆美元,惟中國外交部於2020年6月曾對外表示約20%的OBOR計畫受疫情嚴重影響或有延宕之情形。

A:孟加拉財政部長 AHM Mustafa Kamal本(110)年6月3日向國會提交2021-2022財政年度國家預算時表示,為推動建立「孟加拉製造」的本地品牌,該部提議自本年7月1日起對本土品牌給予 10 年免稅,以加速經濟規模及發展進口替代產業。 K部長指出,上述免稅產業初步包含三輪車輛、四輪車輛、家用產品、廚房電器(包括冰箱、微波爐、料理機、果菜機等)、民生用品等,尤其是三輪車輛及四輪車輛倘符合特定條件,則豁免可能再額外延長 10 年。此外,該部將未來將推動納入資通訊產業免稅10年,及汽機車製造業免徵增值稅5年。 此外,為促進在孟加拉製造,K部長亦提出展延現行製造業免稅優惠包括:瓦斯鋼瓶、冷凍設備與其壓縮機1年免稅;PP短纖製造2年免稅;持續給予PVC及PET原物料免稅優惠。

A:印度商工部商務部門(Department of Commerce)頃向財政部稅收部門(Department of Revenue)建議,將「出口商品稅捐減免計畫(Remission of Duty or Taxes on Export Products, RoDTEP)」年度預算金額增加至2,000億盧比,並將適用範圍擴大涵蓋所有11,310個稅項產品,包含製造業「生產獎勵連結計畫(PLI)」、特別經濟區(SEZ)及出口導向區(EOU)已核准之產品,如此才能避免歧視性並協助小型出口商因應後疫情時期的挑戰,並避免被外界質疑RoDTEP計畫是替代先前實施的「印度商品出口計畫(Merchandise Exports form India Scheme, MEIS)」,因為MEIS計畫已被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小組判定違反多邊貿易規範。 RoDTEP計畫自本(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出口商出口產品及金額提供不同比率退稅,例如手機退稅比率為0.5~0.8%,但相較於過去MEIS計畫的4%則明顯減少,且影響已得到PLI計劃核准廠商如鴻海(Foxconn)、偉創(Wistron)等企業營運之現金流量。財政部稅收部門目前針對RoDTEP計畫提撥年度預算為1,300 億盧比,包含7,910個稅則號列,此與MEIS計畫相同。商工部則認為現行預算受限,勢必針對個別出口商設定年度出口上限,與MEIS計畫相同,或排除某些產業適用,抑或降低退稅率,惟最終實施方式將由內閣決定並宣布。印度政府先前實施MEIS計畫之年度預算為5,000億盧比,相較之下RoDTEP計畫僅1,300 億盧比,因此出口商所能得到的補助相對減少。

A:印度道路運輸部(MoRTH)前宣布預定自本(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小汽車、巴士、卡車輪胎安全標示新措施,惟印度汽車輪胎製造商協會(ATMA)頃表示,由於廠商有大量庫存輪胎(Stock Keeping Units, SKU)必須進行滾動阻力(Rolling Resistance)、濕抓地力(Wet Grip)及滾動噪音排放(Rolling Sound Emission)等多項測試,政府設立的標準測試場地不足,並許多尚未開放使用,建議道路運輸部考慮展延新措施之實施日期。 ATMA秘書長Rajiv Budhraja表示,該協會已與印度輪胎技術顧問委員會(ITTAC)就如何有效實施前述新標準,並兼顧廠商產能向道路運輸部提出詳細建議方案。B秘書長續表示,該協會支持政府實施輪胎安全標示新措施,輪胎是印度製造業重要部分,產業成長有賴於嚴格的技術及環境標準,新的標準將與國際標準法規接軌,業者亦樂見儘快實施;此外,印度輪胎業界與政府共同制定AIS 142輪胎標準,有助於提升道路安全及汽車能源效率。

A:財政部長Nirmala Sitharaman於本月12日與各州長召開商品服務稅委員會(GST Council)討論州長會議(GoM)提案給予防疫物資免稅或降稅之建議。案經決議給予下列防疫物資暫時性免稅或降稅。印度財政部稅收部門(Department of Revenue)本(6)月14日發布第05/2021-Integrated Tax (Rate)號公告,取消/降低18項新冠肺炎(Covid-19)抗疫物資之商品服務稅(GST),至本年9月31日止。 上述產品清單包括: 醫療用氧氣(Medical Grade Oxygen,HS 2804); 瑞德西韋(Remdesivir,HS 30); 抗凝劑(Heparin, HS 30); 檢測劑(Testing Kit,HS 3002/3822); 手部消毒劑(Hand Sanitizer, HS 380494); 面罩(Helmet, HS 65069900); 脈搏血氧機(Pulse Oximeter,HS 901819 or 9804); 製氧機(Oxygen Concentrator,HS 9019/20 or 9804); 呼吸器(Ventilator,HS 9018/9019); 正壓呼吸器(BiPAP Machine,HS 9019)等由12%降為5%; 安挺樂(Tocilizumab,HS 30)及兩性黴素(Amphotericin B,HS 30) 由5%降為0; 火葬場瓦斯/電爐(Gas/Electric/other furnaces for crematorium,HS 8417/8514)由18%降為5%; 救護車(Ambulance,HS 8702 or 8703)由18%降為12%。 此外,疫苗進口仍課徵5% GST稅,財政部表示,75%疫苗係給予民眾免費施打,不設及稅賦;25%自費施打,則需繳交5% GST。

A:位於印度新德里衛星城市古爾岡(Gurugram)之韓國全羅北道商業中心(Jeonbuk Business Centre, JBC),本(6)月初透過視訊舉辦之「全球夥伴商業大會(Global Partner Business Meet)」媒合6家韓國製造商與16家印度買主進行貿易往來,其中成功促成韓國貿易商Navis Aroma與印度買主簽署60萬美元之合作備忘錄。該網路媒合會活動展示產品多樣,包括:化妝品、電子零組件、化油器、空氣清淨機、香氛寢具等,受到韓國及印度廠商廣大迴響,參與展出的韓國童裝生產商GOES已與印度買主洽談採購計畫並在印度設立據點,JBC並協助該公司自印度進口有機紗線,此外AUE、Poochang、Hisol等韓商亦與印商展開貿易合作。 JBC發言人Seo Youngdoo表示,JBC為非營利性組織,目的在促進印、韓兩國雙邊貿易,建立有利的貿易環境,對於此次Navis Aroma與印度買主達成60萬美元之交易感到興奮,印度市場廣大對於韓國廠商深具吸引力,未來印、韓兩國貿易合作夥伴關係前景可期,該會將持續透過其平臺辦理相關活動。

A:澳洲駐印度大使Barry O’Farrell頃接受印度媒體The Hindu採訪,針對印度與澳洲重啟「全面經濟合作協議(CECA)」談判等相關問題發表意見,要點如下: 「印-澳CECA」何時重啟談判?可能在未來幾週嗎? O’Farrell大使表示,去(2020)年6月兩國總理雙邊會談時承諾重啟CECA談判,雙方工作層級經貿官員展開諮商籌備工作,惟受疫情影響諮商會議進度,澳洲貿易部原預定本(2021)年4月至5月赴印度舉行首輪盤點議題會議,惟雙方尚未就復談的基礎,接續2015年中斷時的結論成果或重新啟談。洽簽FTA在後疫情時期雙方對FTA立場越明確,對雙方經濟復甦幫助越大,樂見儘早正式恢復談判,FTA應不在未來幾週內,雙方協商仍需時間,澳洲希望與印度達成全面性及高標準之FTA,澳洲商業界支持對印度市場開放及洽簽FTA,亦籲請印度政府及企業界亦能支持洽簽FTA。渠亦提及澳方談判代表為貿易部長Dan Tehan,前總理Tony Abbott亦將扮演關鍵角色。 2014年印度總理莫迪與澳洲總理Tony Abbott曾表示CECA將於2015年底簽署,時至今日有何改變? O’Farrell大使表示,疫情帶來相當大的變化,印、澳兩國需要的是可靠的供應鏈及貿易夥伴,有共同的價值觀、原則及視野,印度與澳洲進一步擴大貿易無需顧慮且從各方面都將獲益,例如印度希望發展世界級的電動車產業,所需的稀土(Rare Earth)及重要礦物澳洲都能夠提供,全球95%的精煉稀土源自於中國大陸,惟供應鏈受到地緣戰略因素影響中斷後,各國意識到過度依賴的負面損害,交易除考量價格因素外,交易對象更重要,必須短期及長期可靠,彼此理念一致,澳洲希望與各國合作基於相互商業利益,但不會損及國家利益,如同印度當初決定退出RCEP,在今天來看也是敏感性決定。 「四方會談(Quad)」疫苗生產及供給計畫延遲是否會影響Quad合作? O’Farrell大使表示,Quad今年初決定提供全球10億劑疫苗,雖然澳洲及印度目前分別提供22%及18%,但重要的不僅是如何開始,更重要的是如何完成,印度目前疫苗產能已恢復到第2波疫情爆發前水準,澳洲產能也逐漸提升,相信在今年第4季疫苗計畫將會展現成果,實踐Quad領袖會議目標。去年聯合國大會(UN Assembly)澳洲總理Scott Morrison及印度總理莫迪是少數提到疫苗公平合理分配的領袖,當時疫苗還未核准使用,本屆G-7會議中M總理亦表示,支持印度及南非提出的豁免「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提案。此外O’Farrell大使表示,預估今年底前澳洲部分學校將會陸續開放,明年將可接受印度等國際學生。

A:印度消費者事務局(DCA)頃表示,為防止電商中發生違反公平交易(反競爭)之行為,中央政府於2020年7月23日公布「2020年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法規」,惟自該法實行以來,消費者、貿易商及產業協會陳情案件不斷,主要對電商生態系統持續有違反公平交易行為,該部決定修正上述新法規,以提高電商平台的公平透明化,並進一步強化法規監理制度,以遏制不公平交易行為,相關利害關係人可在15日內,於本(110)年7月6日前對草案提出意見,包括修法納入規範禁止「限時搶購」(Flash Sales/Ligtnling Deals)、限制推廣電商自有品牌等行為。   印度消費者事務局指出,限時搶購係指「針對特定商品或服務限時大幅折扣促銷,以吸引消費者購買」,據悉消費者在電商平台限時搶購引導下,被限縮選擇的空間,並作出錯誤採購決定,另業者投訴現有法令未規範禁止第三方出貨,執行限時搶購的賣家通常接受優惠補貼,或為電商平台控制的空殼公司,其未具相關庫存或履行訂單能力,在接單後向另一個電商平台控制的商家下單出貨,並常導購電商自有品牌,出售庫存已久、接近到期的商品,此舉除構成詐欺,導致消費者的選擇限縮,也影響線上及實體的中小企業生存,故草案研議未來電商平台相關企業及附隨組織不得在其購物網站上列為賣家。   在限制推廣自有品牌方面,印度在2018年外國直接投資(FDI)法令規範禁止電商平台銷售旗下公司商品,惟平台業者常透過空殼(郵件信箱)公司加以規避,草案規定電商業者不得透過在自營平台收集相關資料後,向客戶廣告、推銷、展示、引導購買同類商品的自有品牌,構成不公平交易,此間專家認為未來電商平台經營自有品牌將受到限制,草案被視為更嚴格間接替代外國直接投資法;倘消費者所購商品係賣家在海外代購,電商平台應列舉本地國產品的替代建議供消費者參考。   此外,草案新增電商平台「應承擔後備責任」(fallback liability)相關規定略以,倘電商平台的賣家未能交付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遭受損失,電商平台應付起連帶責任。此外,另要求電商公司建立申訴救濟機制,平台業者必須聘僱三位專職人員供外界諮詢,包含法務專員供執法部門隨時聯繫、印度籍消保官、客服專員等,且須在72小時內回應。   DCA 助理局長Nidhi Khare表示,該局職司消費者保護,修法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更有保障的機制,惟電商營運監管係商工部產業及貿易推廣部門(DPIIT)業務範圍,故DCA無權要求電商業者提供限時搶購及自有品牌等相關訊息,惟已請DPIIT共同檢視草案內容,盼能要求電商實體強制註冊,引入問責制,也將邀請電子暨資通訊技術部(MeitY)參與研議。另該局考慮未來透過第三方進行資料探勘及使用人工智慧等工具監測電商平台確保維護消費者權益。   此間媒體報導,本次修法主要針對兩大外資零售電商,美商亞馬遜印度平台及美商沃爾瑪旗下印度Flipkart平台。印度電商零售業績約占整體零售市場4%,線上購物前景潛力龐大,預測到2026年將達2,000億美元規模,惟各界認為修正案通過後對本地電商零售市場將產生全面影響,包含BigBasket(生鮮)、JioMart(食品)、Snapdeal(零售)等需配合調整營運策略。此間業者認為本案被視為保護本地主義,修正草案可促進購買當地商品,有助推動印度製造產品,但可能對電商發展不利,除增加營運成本,亦影響本地業者擴張。

A: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在本財年2020-21年10月1日至6月25日期間,緬甸向對外貿易夥伴出口了逾13.6萬噸木豆。在近9個月的時間裡,緬甸的木豆出口中獲得了9,154萬美元的收入。目前,自衣索比亞、坦尚尼亞、馬拉威及蘇丹穩定進口下,印度木豆的價格正在下跌。出口商表示,根據品種不同,木豆每噸的價格在108萬至112萬緬幣左右。需求相當緩慢。緬甸的木豆主要運往印度,也出口到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巴基斯坦、英國及馬來西亞等,但緬甸對印度以外的國家出口量甚少。緬甸豆類芝麻商人協會表示,國內豆類主要受市場供需影響。   在2021-22財年與2026-26財年之間的4月至3月期間,根據政府間協議,緬甸可以出口25萬噸黑豆及10萬噸木豆。緬印兩國於2016年開始雙邊談判,並於2021年6月18日簽署瞭解備忘錄。此外,該協議不會涉及印度每年的豆類進口配額。因此,緬甸出口商也可以在這個配額下發貨。緬甸商務部貿易促進機構表示,今年政府間協議確保了未來5年的強勁市場,以及對其他進口配額的放寬。

Inline 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