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處:dutchnews.nl, 2020/10/19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荷蘭餐飲業因第二波疫情停工將政府告上法庭   為因應第二波新冠疫情,荷蘭政府於10月13日宣布最新的防疫措施,至少在接下來的四個星期內,所有酒吧、咖啡廳和餐館都必須關閉,僅允許外賣,旅館亦只能提供投宿客人餐飲。   荷蘭餐飲業組織Koninklijke Horeca Nederland(KHN)表示,據官方統計,荷蘭餐飲業的新冠肺炎傳染率僅佔1.8%,但仍被政府不公平地關閉。   共有30家餐廳和咖啡業主集體將荷蘭政府告上海牙法庭,試圖推翻政府對餐飲業實施的禁令。此次行動的負責人De Posthoorn酒吧老闆Michael Meeuwissen對荷蘭電信報(Telegraaf)表示,業者和顧客都有小心遵守政府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規定,對員工的防疫安全也更加謹慎,沒有理由讓我們停止營業。   KHN理事長Robèr Willemsen表示,餐飲業對被迫關閉普遍持懷疑、沮喪和悲傷的態度,停止營業對許多餐飲業而言,是致命的一擊。KHN曾嘗試向荷蘭政府提交一項更明智的避免餐飲業關閉的計劃,但卻徒勞無功。KHN亦呼籲政府擴大緊急紓困計劃,將補貼金提高為100%的收入虧損,並延長銀行貸款的還款期限。

A: 據約旦時報報導,依據約旦國家統計局(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DoS)近期公布之資料顯示,2020年前9月約旦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01.04,較2019年同期之100.56上揚0.48%,創約旦通貨膨脹新高。另2020年1-8月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Industrial Producer Price Index, PPI)則由2019年同期之120.2降低7.6%至110.63。 另約旦中央銀行公布最新財政統計指出,2020年1-8月約旦在海灣國家(GCC)工作僑匯收入金額為15.72億約幣(22.2億美元),較2019年同期減少10%。1-8月約旦觀光收入為8.39億約幣(11.85億美元),較2019年同期減少70%。另1-7月觀光客人數則減少340人。 報導另指出,迄2020年9月底約旦外匯存底達132億約幣(186.44億美元),較2019年9月底之121.7億約幣(171.9億美元)增加8.5%。另目前約國黃金儲備現值26億約幣。受僑民海外匯回、觀光收入、外來投資均減少等因素影響,約旦外匯存底自2016年起逐年減少,惟迄本年9月底約旦外匯存底卻增加,係因本年6月發行之17.5億美元國際債券收入所致,惟本年10月底約旦將有2013年發行之12.5億美元國際債券屆期。

A:以色列本年第三季新創公司募資額再創新高達27.4億美元,較去年同季成長24%,較上季成長26%,今年前三季累計募資額幾乎超過去年一整年的總募資額,顯示該國創新生態仍持續吸引投資者青睞。   值得注意的是,本年前三季對種子期(seed stage)新創公司的投資較去年前三季下滑了47%,顯示投資者在疫情期間偏好投資已獲利的成熟階段公司。   為保持該國經濟成長動能,以色列政府亦提供資金扶植該國高科技產業,該國創新局於日前批准20億以幣(5.92億美元),為參與高科技公司成長階段募資的機構投資者提供安全網,鼓勵這些機構投資者在疫情期間持續對新創公司挹注資金,獲准的機構投資者在未來18個月內對以色列高科技公司投資的40%將獲得國家保障。  

A:  資料來源:109年10月11日Businessday   除非洲內部投資機制外,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投資者與國家間爭端解決改革及歐洲執委員會提議的多邊投資法院等新發展也極具啟發性。關於多邊決策機構模式,歐洲執委會建議成立一個兩級投資法院體系,以審理現有和未來協議爭端,其中包括一審法庭和上訴法庭。哥倫比亞和厄瓜多爾等國家提出投資爭端解決新方案,例如通過投資者與國家仲裁的多邊公約。許多國家意見書都強調制定成員國可根據各國特定需求選擇採用的方案,靈活如點菜單式的投資仲裁公約將對試圖為不同司法管轄區設計單一爭端解決機制的AfCFTA談判者產生影響。AfCFTA談判者有獨特機會制定一滿足投資者期望之機制,除為國際投資法的發展和改革做出貢獻,更能刺激資本流動並善用外國投資實現為非洲各國國內及區域的發展目標。 最後,後疫情時代歐美國家投資人受covid-19疫情衝擊,投資態度漸趨保守,連帶衝擊非洲外人投資,加上非洲大陸內外貿易大幅減少,投資動能不足,非洲大陸國家在後疫情時代如何吸引投資成為重要課題,非洲自由貿易協定的投資協議協商對投資者的保護及約束產生之影響更值得關注。

A:  資料來源:109年10月11日Businessday   有關國家間或投資人與國家間爭端的追索權部分,投資者與國家間解決爭端的途徑仍有限,泛非洲投資協議顯示提倡預防爭端勝於解決爭端的趨勢。該AfCFTA投資法規允許投資者和地主國先嘗試在六個月內透過協商或談判解決爭議,倘協商失敗,在地主國國內補救辦法用罄情況,得以將爭端提交仲裁。依慣例,投資者訴諸地主國國內法院的爭端解決機制不受好批,尤其當地主國法律效率低的情況。投資協議應是易於獲得有效爭端解決的機制,以確保可預測地執行投資者保護,約束地主國遵守裁決結果。

A:  資料來源:109年10月11日Businessday   東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場之投資協議中在不構成投資者間不合理的歧視或限制投資流量等前提下,允許成員國採取措施保護特定利益,例如國家安全和公共道德;人、動物或植物生命、健康和環境等。「非洲自由貿易協定」聲明締約國有權規範和實現合法的政策目標,《投資議定書》將投資工具列為最惠國待遇或國民待遇規定的例外條款,為地主國提供的政策空間,以實現國家發展目標,脫離傳統的投資保護模式僅強調保護投資者權利。例如在投資行業清單中指定不受最惠國待遇限制的行業,減損削弱投資者保護,在發生爭端時引入保護的不確定性。例如投資法第19條規定,投資應符合國家和國際公認的公司治理標準和義務,以確保公平對待所有股東,鼓勵公司與利益相關者積極合作,但具體適用範圍及定義尚不確定,執行機制亦不清楚。該投資條約或地主國國內法何者為詮釋負責任的商業行為定議有待釐清。前述使投資者權利與地主國間實現更公平利益作法是可理解的,但因各國監管權不一致,恐不可預測地行使監管權,進而降低投資者信心。

A:  資料來源:109年10月11日Businessday   非洲自由貿易協定(AfCFTA)投資協議允許成員國採取措施保護最惠國條款中的公共福利,包括減少傳統的投資保護,對投資者採用寬鬆定義的義務,以及限制投資者與國家間的爭端解決。雖該等趨勢反映解決投資者與國家間不平衡關係,為投資架構中不完善的司法管轄區保留政策空間,但亦可能引起額外的投資風險。例如投資協議序言中明確保留地主國對其領土內投資者在各個方面可進行監管,以達到國家政策目標和促進永續發展權利,但該序言不一定構成「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解釋任何條約的依據,因此,該權利納入序言是否有用尚不確定。  

A:  資料來源:109年10月11日Businessday 非洲自由貿易協定(AfCFTA)預期結束不到3個月的時間裡,人們越來越關注該投資協議是否能為非洲投資者提供投資保護。儘管該協議為非洲建立務實的投資架構,但因全球Covid-19疫情大流行及隨之而來的經濟不確定性更凸顯對可預測及公平監管的需求。AfCFTA協定透過促進永續發展,同時保有監管自主權,作為緩解投資風險之工具,形成支持現代投資的政策。儘管該協議內容尚不清楚,但能提供適當法律機制支持投資保護措施,增強非洲作為理想投資目地前景,利用外資實現最大經濟發展。後疫情時代非洲國家在後疫情時代如何吸引投資成為重要課題,非洲自由貿易協定的投資協議協商對投資者的保護及約束產生之影響更值得關注。  

A:英國印度商會(UK India Business Council)執行長Jayant Krishna及英國貿易部主管南亞之公使Alan Gemmell頃共同撰文指出全球經貿情勢變遷、國際供應鏈重整及COVID-19疫情等帶來挑戰及需求契機,並提出印度及英國提升雙邊貿易夥伴關係及洽簽FTA之建議。 渠等建議兩國應以目前貿易及投資成果為基礎,持續在創造就業、推動經濟成長、共同創新及研發等進行合作,至於推動雙邊合作的方式已在本(2020)年7月由英國貿易部長Liz Truss與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共同主持的「英國-印度經貿聯合委員會(UK-India Joint Economic Trade Committee, JETCO)」中被充分討論,雙方研議以洽簽FTA為共同目標,深化雙方經貿關係。 上述JETCO會議包括醫療暨生命科學、數位暨數據服務、飲食產品等3個企業工作小組會議,充分討論兩國業者對於市場開放障礙提出之建言,另化學及服務業亦為兩國關切之合作領域。以下為前述3個企業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重點: 1.醫療暨生命科學:2019年雙方在醫療及藥品之貿易額為5億624萬英鎊,COVID-19疫情刺激醫療需求,國際間紛紛推動在醫療基礎建設、醫材及疫苗之合作,英國牛津大學與製藥大廠AstraZeneca及印度血清研發機構(Serum Institute of India)也積極合作投入苗研發,此外,印度出口280萬份抗疫藥品paracetamol及1,100萬份口罩至英國協助防疫,未來兩國可在採購平台、技術訓練及轉移、標準相互認證等持續擴大合作議題。 2.數位暨數據服務:2019年雙方貿易額為9.8億英鎊,由於應用層面涵蓋高等教育、先進技術研發、人工智慧及機器學習等,皆極具發展潛力,目前英國已在印度Karnataka州成立「人工智慧及數據產業創新突破基金(Innovation Challenge Fund for the AI-Data cluster)」,並在Maharashtra州推動產學合作以對抗COVID-19疫情及全球氣候變遷。此外,雙邊業界建議,兩國應在確保數據安全及標準的情況下,簽訂促進雙邊數據自由流通之協定,將有助醫療及教育之技術分享及創新,同時創造更多其他合作機會。 3.農食產品:2019年雙方貿易額為7億2,359萬英鎊,雙邊業界建議,應在確保產品檢驗檢疫標準及規範的情況下,擴大兩國農民及企業輸銷產品,將有助提升雙邊貿易額及供應鏈,雙方更可在冷鏈物流及食品加工進行技術創新合作。 渠等續建議,上述雙邊議題及業者之建議若能成功落實,有助於推動FTA;另,印度積極推動之自給自足經濟計畫亦為提升兩國合作帶來更多機會,下屆JETCO會議預計在本年秋季舉行,預期雙方將進一步探討如何回應及執行業者建議,以利推升雙邊貿易夥伴關係。 根據統計,印度與英國在2019年之雙邊貿易額為240億英鎊,較前年同期成長約10%;另,雙邊投資熱絡也為彼此各創造約50萬個就業機會,英國在過去10年間已成為G20集團對印度投資成長第2快速之國家,總計對印度投資逾214.8億英鎊,而在疫情爆發前,英國已是印度第2大研發合作夥伴國,雙邊研發合作金額將於明(2021)年達4億英鎊。

A:資料來源: Symsite Research 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斯洛伐克2020年9月失業率降至7.43%(8 月為7.6%),連續第2個月下降,所有地區的登記失業率均下降。   求職人數由2月的13萬9,000人提高至9月的20萬4,000人。  

A:印度德里所得稅上訴庭(Income Tax Appellate Tribunal, ITAT)於本(10)月13日針對印度企業給予外國投資人之股利分配稅(dividend distribution tax, DDT)稅率作出裁決,倘印度與投資人國籍國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 DTAA)等雙邊租稅協定,則印度依國內法課徵股利分配稅稅率不得超出租稅協定所訂定最高稅率。 本案緣起係德國公司Giesecke & Devrient GmbH於印度投資子公司,德國與印度前已簽署DTAA並生效,惟印度國內稅法修正後,被課徵高於德印DTAA所定10%股利分配稅之上限。案經德商向德里所得稅上訴庭提出上訴,該庭裁定印度國內稅法之法律位階不得高於租稅協定,本案對德商課徵股利分配稅率應以10%為上限。 本案庭訴法官NK Billaiya 及Suchitra Kamble表示,本案已交還由稅務稽徵官員依據德商提出之2012-13財政年度之佐證資料加以判定應繳稅率,除要確保DTAA優於國內稅法外,德商是否為DTAA認定之企業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ship)、在印度是否具有永久據點(permanent establishment)等亦為判定之依據。 印度稅法事務所Nangia Andersen India所長Rakesh Nangia指出,上述裁決之依據或許將被企業延伸適用於回購稅(buyback tax)案件。印度稅法事務所Dhruva Advisors則指出,印度與模里西斯、新加坡、荷蘭等國亦簽有DTAA,協議簽署生效後印度才開始實施DDT稅制且對該等國家投資人課稅,未來該等投資人或有可能引用上述裁決提起退稅申訴。會計師事務所AKM Globa則分析,許多企業將引用上述裁決針對過去被課徵之DDT提出退稅申訴,惟印度稅務局則有可能反對上述裁決並提出上訴。

A:歐洲大型私募股權基金Permira Holdings Inc.確定來以色列設立辦事處,Netafim前執行長Ran Maidan將擔任負責人。 Permira Holdings曾在2018年及2012年分別以19億美元及50億美元成功出售全球最大滴灌技術廠商Netafim及付費電視軟體領導大廠NDS兩家以色列公司,旗下共管理超過500億美元資產,全球包括臺拉維夫共有14個辦事處,投資領域集中在消費者、服務、醫療及技術,投資規模從少數股權投資到全額收購。   Maidan負責人稱Permira基金將提供以出口導向的以國科技公司國際資本市場鏈結,協助技術雄厚的公司提升事業價值。(按Permira曾在2018年底收購臺灣全興國際水產五成股權)

A:依據以色列財經媒體Globes 報導,國際貨幣基金(IMF) 最新預測,以色列的2020年GDP在第四季將萎縮7.7%,全年度將較2019年減少5.9%,雖較IMF 於6月份預測的下跌6.3%,稍有改善,惟仍略高於已開發經濟體平均減少5.8%的水準。IMF預估,以色列的GDP將在2021年增長4.9%。 IMF預估,2020年全球經濟將萎縮4.4%,其中,歐元區經濟減少8.3%,美國則減少4.3%。  

A:據以色列商業新聞媒體 Globes 報導,以色列中央統計局頃公布,2020年第二季國內生產總值(GDP)較上年同期萎縮28.7%,已回歸到與2016年第四季度相同的水平,係自1948年立國以來,GDP下降最嚴重的一季,反映了3月17日至4月20日因Covid-19首次全國封鎖的結果。中央統計局表示,2020年第一季度GDP萎縮8.1%。第二季度萎縮28.7%,合計2020年上半年GDP較上年同期下跌10.1%。  

A:西班牙國家報(El País)報導,依據西班牙政府於10月15日送交歐盟之2021年國家預算計畫(Plan Presupuestario de 2021)資料,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西班牙本年政府公債將超過1兆3,000億歐元,為西國國內生產毛額(GDP)之118.8%,較2019年之95.5%增加23.3%,為西國有史以來政府公債增加比率最高之一年,甚至超過1920年西班牙流感(La gripe española)疫情時期之17%及1947年西國內戰結束後之22%。2021年西國政府公債則將微幅降至117.4%,意即在2020年及2021年兩年內西國政府公債將增加2,500億歐元。為因應本年政府財務所需,西國國庫署(Tesoro Público) 規劃於本年增加發行公債1,150億歐元。 由於歐洲中央銀行(BCE)採取積極擴張貨幣政策(La política hiperexpansiva),將利率維持於最低水準,以減少歐元區融資成本,爰儘管西班牙政府公債將大幅增加,政府本年債務利息支出卻可較2019年之283億4,900萬歐元減少約20億歐元,爰西國政府預估,本年政府預算中之金融項目支出將略減至259億歐元(占GDP之2.3%),2021年則將增加至268億歐元(占GDP之2.2%)。 2021年西國國家預算之收入及支出金額亦均創歷史新高,分別為4,930億歐元及5,880億歐元,財政赤字高達7.7%。西國政府預估,由於2021年將採取新稅務措施,政府將增加334億4,700萬歐元之收入。 相較於西國政府對政府公債之預測,西國Funcas儲蓄基金會(Fundación de las Cajas de Ahorros, Funcas) 則預估本年西班牙公債高達GDP之120%,增加幅度為24%,該基金會之經濟學家María Jesús Fernández表示,由於Funcas預估本年西國經濟將衰退至-13%,高於西國政府預測之-11.2%及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之-12.8%,爰其預測之公債比率亦相對較高。阿爾卡拉大學(Universidad de Alcalá)教授José Carlos Díez表示,西班牙政府之預測數據係較為樂觀之情況,並提出警告表示,倘新冠肺炎疫情仍無法有效控制,西國經濟之復甦將仍具高度不確定性。  

A:根據丹麥財經報於10月19日引述丹麥勞工市場和招聘局的新數據顯示,從7月到8月,工業的外來全職僱員人數大量減少了1,100名,至總人數為30,779位。 總體而言,工業外來勞動力與新冠肺炎危機前的同期相比約下降4.3%,或減少10,350人。 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運輸業以及酒店業。這預示丹麥經濟已經出現潛在的疲軟跡象。   以下為兩位丹麥經濟分析師對工業外來勞動力的下降的看法:   Ledernes Hovedorganisation的首席經濟分析師Niklas Praefke稱這種下降令人擔憂,因為外來勞動力的下降主要是因受疫情限制。   他指出,從7月到8月的外來勞動力的下降與工業指數下降3.5%相關,這不僅僅是一個很小的波動,P氏表示:“我擔心這種發展將成為一個警訊,警告丹麥貿易夥伴因受疫情重創低迷的影響,亦衝擊丹麥,造成出口和工業下降。”    這些數字也令丹麥商總(Dansk Erhverv)擔憂。 商總之資深經濟學家Kristian Skriver說:“當工業不得不資遣熟練的外國工人時,這是一個不好的信號,這可能表明該產業已經失去動力,並將很快消失。“果真如此,可能給丹麥經濟帶來更大的阻力。工業是丹麥經濟的重要組成,丹麥也如同其他國家受疫情重創,只是它對經濟波動的敏感性較低,而感到沒有那麼嚴重。”    “丹麥工業擁有大約30萬名員工,因此在丹麥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如果我們看到該產業出現新的下滑,則可能對丹麥經濟造成重創,並導致復甦中的經濟倒退。"“在其他方面,我們看到丹麥的工業在這場危機中的表現較其他國家要好,這要歸功於龐大的製藥業。不幸的是,新的下滑指數尚未反應實際狀況,因為丹麥出口之許多夥伴國家目前受到疫情的重創,間接減少對丹麥商品的需求。" P氏說

A:越南參與許多自由貿易協定(FTA),除了可享有關稅優惠,促進貨物出口外,越南各產業及企業亦同時面臨更多貿易救濟調查案。此現況要求越南企業需提高其主動性,並配合行政管理單位,以有效因應將來所面臨之貿易救濟措施。 貿易救濟調查案日益增加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之統計,各項貿易救濟正影響1.5兆美元之全球貿易金額。對於越南,國際整合日益深化、進出口貿易金額激增之同時,出口產品所面臨之貿易救濟調查案之數量及規模亦日益增加。 根據越南工商部最新資料,截至本(2020)年9月份越南出口之貨物在面對193起貿易救濟調查案(其中108起為反傾銷調查、22起為反補貼調查、23起為反規避調查及40起為防衛調查),受影響之貿易金額高達120億美元。值得留意的是,最近越南面臨之貿易救濟調查案之數量及貿易金額均激增。去年全年越南面臨19起貿易調查案,而本年前9個月越南面臨之貿易調查案已高達32起。 遭遇貿易救濟調查大部分均為越南較強項之產品,如: 金屬(鋁、扁鋼、鋼管)、紗、水產品(蝦、魚)、合成木板、建材(磚、玻璃、衛浴設備)、化學原料等,其中合成木板被調查最多,影響企業之生產及出口。經常對越南出口產品進行貿易救濟調查包括美國、印度、歐盟、土耳其、加拿大及澳大利亞。上述市場所進行之調查案數量已佔越南貨品所面臨之調查案總數62%。尤其是最近東協國家亦積極進行貿易救濟調查,數量高達38起調查案(佔20%)。 企業應提高因應貿易救濟之主動性 越南中小企業協會法律協助暨人力發展中心主任黎英文( Le Anh Van)表示,各FTA貿易救濟之規定使企業面臨巨大挑戰,企業可能將面臨更多反傾銷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之調查。而越南許多中小企業缺乏資訊,導致企業無法使用貿易救濟措施以及即時建議行政管理機關實施貿易救濟措施以自保,影響越南國內產業,甚至若干企業還失去市佔率。另外,目前所產生之稅務規避、產地詐欺、不法轉運等現象將影響正派企業之經營。 越南工商部稱,關於最近貿易救濟因應辦法,越南工商部已主動配合其他相關部會經常提供及更新可能將面臨貿易救濟措施、產地詐欺之產品清單,讓越南權責單位加強監督、管理及實施適當之措施;預警可能遭遇調查之危機,讓企業能主動因應;請國外管理、調查機關對越南出口企業給予客觀之對待,遵守WTO之規定。 為能因應國外對越南實施之貿易救濟措施、善用各FTA之優惠,越南專家認為越南企業應主動、積極參與。具體而言,應建立市場多樣化之出口戰略、以品質來提升產品之競爭力;將貿易救濟視為自己企業之生產、經營及出口戰略中之一部分內容。另外,企業應對貿易救濟法規有基本的知識、預備資源以因應可能將面臨之貿易救濟調查危機、遵守貨物產地之規定,以及不參與產地詐欺不法行為。

A:越南政府頒布第27/2020/QD-TTg號決定規定有關不准存放於保稅區之進口貨物清單。 第27/2020/QD-TTg號決定第三條規定上述清單,包括稅則號碼為24.02.20之香菸及22.08.30.00之酒品。其中包括: 國外貨主尚未與越南企業簽署買賣合約之貨物;或待轉至第三國之貨物;越南企業自國外進口並正待輸入越南國內市場之貨物,或待出口至第三國之貨物。 第27/2020/QD-TTg號決定自本(2020)年11月15日起生效。 越南海關總局指示各海關分關落實上述規定。倘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即時呈報,並提出處理方案。

A:沙烏地數據暨人工智慧局(Saudi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uthority, SDAIA)在沙國王儲Mohamed bin Salman指示下,於2020年10月21日舉辦全球人工智慧高峰會(Glob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ummit, GAIS),主題為「人工智慧-人類的良善(AI-for the Good of Humanity),會議將以視訊方式進行。   沙烏地並將在峰會上,宣佈國家數據暨人工智慧計畫(National Strategy for Data and AI in Saudi Arabia)。   SDAIA表示,峰會與會者來自141個國家,彼此交換對人工智慧使用的意見與看法,共有7,375名沙烏地國內外專家或代表報名參加,包括軟體開發公司H2O. Ai執行長SriAmbati、南非通訊暨數位科技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Digital Technologies)部長Stella Tembisa Ndabeni-Abrahams, 阿布都拉國王科技大學(King Abdullah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AUST)總裁Dr. Tony Chan、盧安達資訊局(Information Society Authority)執行長Innocent B. Muhizi及商業顧問公司BakerHugesC3副董事長Dan Brennan等人,將擔任高峰會講者。   沙烏地紹德國王大學(King Saud University)教授暨美國華盛頓全球網路研究基金會(Global Foundation for Cyber Studies and Research)執行長Muhammad Khurram Khan表示,GAIS盼藉由數據、數位轉型以及人工智慧的力量,打造沙烏地成為資通訊科技強國,並同時為沙國社會及社會經濟帶來正面效果。   SDAIA董事長Dr. Abdullah Sharaf Al-Ghamdi表示,沙烏地已準備好發展知識經濟(ready to lead a knowledge-based economy),盼未來利雅德成為人工智慧中心(hub for AI)。

A:2020年8月13日在美國居中斡旋下,阿拉伯聯合聯大公國(簡稱阿聯)與以色列宣布兩國關係全面正常化(full normalization of diplomatic relations),以色列承諾暫停(suspend)併吞約旦河西岸土地,雙邊並規劃簽署投資、旅遊、直航、安全、資通訊、科技、能源、健康醫療、文化、環境以及互設大使館等相關協議。   2020年10月19日上午7時阿聯國營伊提哈德航空(Etihad Airways)第9607號班機在以色列Ben-Gurion國際機場(Ben-Gurion International Airport)降落,係第1架從阿聯出發抵達以色列的商用民航航班,該航班隨後搭載以色列旅遊觀光代表團回阿聯。   伊提哈德航空前透過未標名之貨機(unmarked cargo plane),載送救援物資至以色列臺拉維夫,協助巴勒斯坦人對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8月初以色列國營航空El Al亦曾搭載高層級美國與以色列代表團赴阿聯。   阿聯內閣聲明(UAE Cabinet statement)表示,阿以關係正常化有利區域和平與穩定,進而透過經濟、文化與知識連結,帶動繁榮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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